1:考核办法范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配合我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考核,把服务质量同绩效工资考核挂钩,建立一个全方位、多层面的科学考核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进一步树立“大服务”理念,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推进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营造一个以客户为中心,“领导为群众服务、上级为下级服务、二线为一线服务、一线为客户服务”的“大服务”格局,在社会上提升工行形象,在全支行提升机关形象,构建一个上下联动、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服务管理运行机制。
第三条 本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方式。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行的所有员工(包括柜员合同工)。
第五条 支行成立年度“优质文明服务”领导小组,各部门领导为单位责任人,受支行领导小组的领导。
第六条 因单位领导或职能部门未认真贯彻组织落实上级行和支行制订的制度、规定,不论是否造成后果,由该部门领导或职能部门承担责任,并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单位领导或职能部门已作布置,而具体操作人员没有履职的,着重处罚当事人。
第七条 实行“双处”制。凡被投诉,且经过支行“优质文明服务”领导小组确认事实无误的,除按上级行的处罚给予处罚外,同时在绩效考核中还要进行处罚。
第八条 凡发生本办法未列出的违章行为,由“优质文明服务”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第九条 采取由支行“优质文明服务”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室、处所进行明察和暗访的考核方式。另外,省分行、营业部的检查通报情况也作为考核依据。
第十条 本办法由支行“优质文明服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章 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 支行“优质文明服务”领导小组以一线、二线各部门为单位进行考核,月分值=部门职工人数(含柜员合同工)×100,一线部门绩效分值=当月得分×10/100,二线部门绩效分值=当月得分×20/100。
第十二条 凡发生违章按人/次数计扣分值(有多少扣多少)。直到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第三章 一线服务质量考核
第十三条 网点是否按时开门,提前做好班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做到满时点服务。违者一次扣10分。
第十四条 员工着装是否得体,持工号牌上岗,违者一项5分。
第十五条 女员工不浓妆,男员工不留胡须和长发,违者一项扣5分。
第十六条 服务态度是否主动、热情,先外后内,违者一项扣5分。
第十七条 是否使用文明用语,做到“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违者一项扣5分。
第十八条 营业时间内有无吸烟、聊天、看报刊、吃零食、打瞌睡、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和擅自离岗、串岗现象,违者一项扣5分。
第十九条 营业期间需要暂离岗位或机器设备、通讯线路出现故障时,是否及时向客户说明情况,并放置相关告示牌,违者扣5分。
第二十条 办理业务时,凡属已开办的业务,是否快捷准确办理;对未开办的业务,是否向客户说明情况,并向客户推荐可办理的地点,违者一项扣5分。
第二十一条 “三牌一徽”设置是否规范、齐全(单位牌、所名牌、营业时间排、行徽),一项扣10分。
第二十二条 “利率牌”利率显示是否准确,不及时调整准确的扣10分。
第二十三条 是否提供必备的便民用品(笔、墨、老花镜、验钞机等),违者一项扣5分。
第二十四条 是否配备“意见簿”,并及时反馈意见,违者一项扣10分。
第二十五条 是否对外公布客户服务监督电话号码,违者扣10分。
第二十六条 营业场所环境是否整洁,内部各种设施、用品、资料摆放是否整洁、有序,违者扣10分。
第二十七条 是否为优质客户提供差别服务,对持金帐户卡客户是否优先接待,违者一项扣5分。
第二十八条 是否实行“一米线”服务,违者扣5分。
第二十九条 在受理客户帐户挂失、查询、咨询和投诉等业务时,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向客户解释清楚,使客户满意,违者扣5分。
第四章 二线服务质量考核
第三十条 各类机具设置是否正常运行(利率牌、atm机、登折机、照明),涉及各职能部门的,违者一项扣10分。
第三十一条 坚持“首问负责制”,对来自于一线的工作要求、请示、咨询等属于职权范围内的,是否及时答复,违者扣10分。
第三十二条 接听电话礼貌热情,用语文明,违者扣5分。
第三十三条 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准确传达有关文件和政策规定,做好业务辅导、业务培训、业务检查,不误导、漏传,违者一项扣10分。
第三十四条 业务往来函电及时传递,资金调拨及时办理,业务咨询及时答复,应急需求及时处理,办公用品、机具设备等及时维护更新,违者扣10分。
第三十五条 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避免重复收集数据,不给一线增加负担,对一线需求不推诿、拖延,违者扣10分。
第三十六条 准点服务,金库准点开门、电脑主机准点开机,不提前接包、关机,保证一线满时点服务,违者扣10分。
第三十七条 方便一线,简化办事程序,能够办的事情立即办,对营业网点使用的营业、劳保用品、工作机具和电子化设备等,无特殊情况下做到送物上门,违者扣10分。
第三十八条 安全、后勤保障到位.安全防卫器械配备齐全,对监控、报警、消防、营业用具等各种设施定期养护、检修,发生故障后及时维修,违者一项扣10分。
第三十九条 传票、凭证是否及时送达,并确保安全,违者扣15分。
第四十条 上班人员是否按时送达网点,不无故拖延接送时间,影响网点正常开、关门,违者扣15分。
第四十一条 是否及时为网点配备各种告示牌、导示牌,违者扣10分。
第五章 综合服务质量考核
第四十二条 上级行及支行安排布置服务营销是否及时开展,违者扣10分。
第四十三条 对新业务产品是否主动营销推广,违者扣10分。
第四十四条 营销部门(客户经理)是否建立优质客户档案,违者扣10分。
第四十五条 信贷部门是否公布信贷条件、程序及利率,违者扣10分。
第四十六条 对外部门是否在规定或承诺日期内办理各项业务,违者扣10分。
第四十七条 是否按规定办理各项结算、现金、贷款等业务,违者扣10分。
第六章 奖惩考核
第四十八条 若因服务受到上级行和客户文字形式的表扬,在本考核期内可加10-100分。
第四十九条 若客户投诉,一经核实,视情况,本考核期内扣10-100分。
2:考核办法范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全局干部队伍的管理,促进干部管理工作的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干部使用机制,为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省公司党组有关干部管理规定和《庆阳地区电力局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企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应遵循的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走群众路线的原则;
5、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6、按照组织程序考核的原则。
第三条干部考核的内容:政治理论水平、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综合协调能力、专业水平、联系群众和作风等十个方面为主,着重考核干部学习、工作、思想、作风等的现实表现。
第四条干部考核的范围:
1、本局领导班子成员;
2、副科级以上中层干部;
3、##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4、咨询;
5、后备中层干部及##企业领导班子后备人员
第五条干部考核的形式分为干部总体情况考核、干部综合考核和干部日常考核三种。
第六条干部总体情况考核每年七月份进行一次,主要考核干部本人分工负责的工作进展情况、三项目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干部本人的理论学习情况、干部领导作风情况、班子的团结协作情况等。
第七条干部总体情况考核的方式采用与本人谈话、与其它班子成员谈话,与职工群众谈话和在干部本人所在单位职工中进行民主测评等形式。
第八条干部综合考核是全面考察考核干部德、能、勤、绩、廉的一种手段。综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时间初步确定在次年元月进行。
第九条干部总体情况考核和干部综合考核的具体办法和具体时间由党委工作部提出,经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对局班子成员的综合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在中层干部大会或职代会上做述职报告或在班子成员会上做述职报告;
2、职代会代表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评议;
3、考核对象做出自我鉴定;
4、由党委对考核对象做考核鉴定结论。
第十一条对中层干部和农电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综合考核办法:
1、在考核对象单位召开职工大会,由考核对象述职;
2、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3、与个别职工谈话。谈话人数不得少于单位职工总数的1/3,全面了解干部的学习、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情况;
4、检查被考核对象的政治理论学习笔记;
5、考核对象做出自我鉴定,并经所在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6、考核对象所在支部做出鉴定;
7、职代会民主测评;
8、考核组依据职工测评、谈话和鉴定,综合日常考核情况,做出综合考核鉴定。
第十二条综合考核鉴定的内容应如实反映干部的工作、学习、思想和群众反映等情况,并如实地记录群众评议结果。
第十三条后备中层干部和农电企业领导班子后备人员的综合考核的内容有:
1、检查后备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笔记;了解掌握后备干部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情况。
2、与后备干部本人进行谈话。加强组织部门与他们的联系,掌握他们的成长进步情况。
3、后备干部自我鉴定;
4、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组织民主测评;
5、考察后备干部的思想、作风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考查他们工作、管理水平和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情况。
第十四条干部日常考核是对干部日常工作、学习、思想、作风等方面日常行为的考核,是对干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局党委及班子成员的日常考核由党委工作部组织实施;中层干部、咨询、后备中层干部和各县(市)电力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后备人员的日常考核由党委工作部与各单位党支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以各支部为主;后备中层干部的日常考核由各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党委工作部是在党委领导下的组织管理部门,其在干部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负责本单位包括各县(市)电力局领导班子在内的中层及以上干部的管理教育;
2、组织每年的干部考察考核,建立并完善干部管理档案,为党委使用干部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干部的日常管理,指导各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及作风和成长情况,便于党委使用干部,党委工作部将为下列干部建立干部管理档案并做为日后提拔使用的依据。
1、本局党委及班子成员;
2、本局副科级及以上中层干部;
3、本局后备中层干部;
4、本局咨询;
5、###局领导班子及后备人员。
第十七条干部管理档案收集归档的资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干部履行表;
2、干部学历资料的复印件;
3、干部外出学习、培训资料;
4、干部个人的发明、创新成果的报告资料;
5、干部任免资料;
6、干部奖惩资料和违章违纪情况资料;
7、干部考核所形成的资料;
8、其他需要收集的资料。
第十八条干部日常考核方式主要是各支部填写“干部日常考核写实报告”,由支部书记填写,每月填写一次。主要填写干部工作完成情况,政治理论学习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和领导作风情况等。每年年底交回党委工作部归档,重新领取新年度的“干部日常考核写实报告”。
第十九条《重大事故〈事件〉责任登记表》是干部工作和作风方面的重要记载,是干部日常管理考核的主要形式,此表由党委工作部商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后填写,并及时归干部本人管理档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从党委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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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核办法范文
学校工作考核评估办法
一、 制度建设(5分)
学校的各种领导机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完善、健全,有切合学校实际的奖惩办法、岗位职责、德育教育管理方案、安全制度、卫生条例等。每缺一项扣0.5分。
二、 校容校貌(5分)
1、 有《学校卫生保洁制度》,并落实到位。
2、 校园干净整洁、无杂物,有一定的卫生设施。
3、 绿化美化布局合理,环境幽雅怡人。
4、 有浓郁的文化气息,体现学校特色。
5、 力争每年都有新的变化。
三、 德育工作(20分)
1、 每期都有切实可行的《德育教育管理方案》,并能按照计划扎实开展德育教育活动,每期要有1次以上的大型德育教育活动。
2、 德育领导小组机构健全,装框上墙,有明确的职责和分工。
3、 能按照《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的教育,校风良好。
4、 有关工委组织,并定期召开家长会,密切家校联系,每期要对一半以上的学生进行家访、电访或平等对话。
5、 学校要有对学生的奖励、处罚规定,并将奖惩结果记入学生发展档案。
6、 有经常性的升旗制度和记录。
7、 有三好学生、优秀干部、文明班级的评选办法。
四、 教学管理(50分)
1、 领导要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课堂教学的实际情况,经常听课、评课、兼课。
2、 教学成绩考评制度、教学计划、教研计划具有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3、 按规定开足、开全课程。
4、 有教师备课要求,备课及时认真,步骤齐全。
5、 教师讲课要面向全体、精讲多练、善导善启、因材施教。
6、 作业布置适量适当、批改认真、反馈及时、全批全改。
7、 有培优补差计划,辅导主动热情,不歧视学困生。
8、 狠抓单元检测过关,夯实基础,查漏补缺。
9、 学校应有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对学生采取多元性综合评价,学生成长记录袋充实。
10、 学校应狠抓以校为本的教研活动,大力开展说、上、评活动,人人参与,记录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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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师要不断钻研业务,开展研究,同伴互动;有教学反思、教育故事,有教研活动记录和教师发展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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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普九”档案规范、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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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入开展教育科研活动,积极申报研究课题和撰写论文,成绩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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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竞赛,开展校内学科竞赛活动,措施到位,辅导得力,效果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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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合过程性评价并以统考、抽考的综合分对学校进行评价。
五、 安全与后勤(20分)
1、 有完善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领导小组装框上墙,职责明确。
2、 有预防突发事件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 有常规性的安全检查制度和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应限时整改。
4、 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和安全演练,防火、防电、防溺水、防煤气、防食物中毒、防楼道拥挤、防意外伤害等。
5、 安全设施齐全并定期检查更换。教学楼、宿舍楼、实验室、图书室、伙房等处要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应急灯、紧急出口指示灯、楼梯照明灯等安全器材。
6、 实验室要有专门的有毒药品管理制度,完备的物品取用登记记录。
7、 伙房的防蝇、防鼠工作要有专人管理,严禁使用毒鼠强灭鼠,严禁购买三无商品和过期食品,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8、 学生宿舍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无安全隐患。
9、 财、物管理得当,定期公布帐目,清退费到位,无“三乱”现象。
六、 一票否决
对因师德、安全、计生等原因引起的上访或社会影响较坏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
xx镇教研中心
XX年九月
4:考核办法范文
城管局2005年党政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适应新形势下城管系统信息工作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全局信息工作质量,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根据区委、区府、市局等上级部门关于信息工摘自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各中队。
二、考核内容:各单位上报的党政信息数量,上级部门的采用情况。同时,对各单位的信息机构、网络、制度建设情况及信息员队伍建设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党政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列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局成立党政信息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四、考核指标
1、基本分:局办公室、局市政科、局市容科、局绿化燃气科各80分;绿化、燃气、市政三个单位各70分;各街乡镇中队各60分;大队办公室50分。
2、好信息指标:局办公室、局市政科、局市容科、局绿化燃气科、绿化所、燃气所、市政所、大队各1篇。好信息的确定以区委、区府办信息通报为准。
3、区委、区府考核指标:局办公室、局市政科、局市容科、局绿化燃气科各15分;绿化、燃气、市政所10分;大队办公室、各直属中队各5分。
4、区纪委考核指标:各单位、各科室3分。
5、调研文章考核指标:各单位、各科室各1篇。
五、报送办法
1、按照谁报送信息谁得分的原则,一条信息多处录用可累计加分;同条信息(除跟踪报道的信息外)重复报送将视情扣分。
2、信息一般先报送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视信息内容向上级部门报送,特殊情况也可同时报送区委、区府两办信息科或上级有关部门。
3、被区级以上机关或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刊录用的信息,须附有原件报局办公室备案。
4、对突发事件类信息,必须在45分钟内同时报送局长、分管局长和局办,特别是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紧急信息,必须以最快速度报送,对发生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等问题的单位,将视情扣分,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评比办法
年终局将根据各单位、各科室、各中队的党政信息工作情况进行评比表彰。凡达到或超过指标分,在同档次考核单位中名列前茅的,为局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对从事信息工作积极,能完成本单位党政信息考核指标的个人为局优秀信息员。
5:考核办法范文
一、目标管理考核目的及原则
1、为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新办法,全面地、准确地、科学地评价各党支部的工作成效,加强对党支部的量化管理,逐步使党支部工作走向规范化,不断增强党支部的活力,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完成我院的中心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2、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本着,客观、可比,便于操作,的原则。
3、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要把工作部署、工作指导、工作检查有机地统一起来,并将民主评议党支部的内容融于其中,也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依据。主要采取组织考核与党支部自评相结合,党内与党外互评相结合,全面考核与专题考核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掌握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各方式评价,最后得出考核结论,切实保证考核的实际效果。
二、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1、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
●支委会组织健全,成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尽职尽责完成任务。
●认真搞好支委会思想作风建设,按时并有成效地开好支委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成员团结,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有计划地组织支委学习党委布置的各项学习内容,定期研究支部工作,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按要求召开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及进行工作总结。
●按要求以不同形式向党委报告工作。
●班子成员廉洁自律。
2、党员教育管理监督
●认真组织党员参加院党委安排的党课、党纪教育活动,出勤率达80%(以上(出差除外)。
●党支部注意树立和宣传党员典型,用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带动多数党员在实践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支部坚持每两个月至少一次组织活动,组织活动主题明确,有考勤,有记录,形式多样,效果较好。
●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检查执行党的决议情况和保证中心任务完成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团结。
●党支部坚持对外出党员提出要求,保证联系,跟踪管理;对流动党员及时办理党员流动证;党员退休要按时到组织部办理移交。
●党支部认真监督党员、党员干部执行中纪委、市科教纪工委、院纪委的有关规定,对违纪党员敢于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党纪处理,严肃党的纪律。
3、发展党员工作
●认真贯彻“十六字方针”,积极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
●重视非党积极分子队伍建没,不断扩大积极分子队伍,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写实、发展等工作。
●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4、思想政治工作
●认真组织单位职—-工学习党委规定的学习内容,参学率达70%以上(出差除外),形式多样,方法灵活,效果较好。
●结合形势任务,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板报内容丰富,喜闻乐见,注意宣传好人好事,单位内有较强的正气。
●经常分析研究职工的思想动态和要求,解决好职工的思想认识和实际问题。
●不断总结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
5、党政配合
●党支部认真参与本单位重要问题的研究和决策,保证决策正确可行。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支部委员会,听取行政领导通报工作情况,支持行政领导做好本单位各项工作。
●党政领导工作上相互支持,主动沟通情况,步调一致,团结协调。
6、其它工作
●配合党委做好民主党派成员和其它~成员的工作。
●领导并支持工会支会、共青团支部积极负责地开展工作
●做好本单位安全、保密、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生育工作。
●做好创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的有关工作。
三、目标管理考桉的步骤与方法
1、自评。每年六月份各支部对半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检,填写好《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自评表》,每年十二月要对支部本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两次自评表均报党委办公室备案。
2、民主测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全年工作,邀请党外群众(含非党行政领导)代表参加。参加会议人员结合平时对支部工作了解的情况,填写《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表》,表中所列各项考核标准以优秀、较好、一般、差填写。
3、组织考核。党委考核组年终通过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查阅支部会议记录、抽查个人学习笔记、座谈等形式对支部工作进行全面考评,并结合平时对支部工作的了解掌握情况,填写《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表》,表中所列各项考核标准以优秀、较好、一般、差填写。
4、日常抽检。主要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利用各种工作机会,了解支部有关工作情况。
5、专题抽检。主要利用一定时间,采取固定方式,对专项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汇总。考核组汇总《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表》,计算各支部考核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较好;70—79分为一般;69分以下为差。经党委考核组讨论确定后,报党委办公室备案。考核结果每年底向全院总支、支部通报。考评结果将作为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评选的重要依据,由党委办公室直接报
党委批准,不再另行评眩
四、附则
1、党总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3、本办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6:考核办法范文
第一条 为激励各分公司会计人员,努力协助业务代表催收帐款,以加速帐款回收,并借以评核其帐款作业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分公司会计人员应依应收帐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执行帐款作业,俾使该分公司每月的应收帐款比率保持在200%以下,且无逾期帐款的记录。
并应逐日或每周提供分公司主管有关各业务代表未收款情况的资料,以确保各笔帐款的安全。 第三条 凡各分公司达成月份业绩目标,而其当月底的应收帐款比率(月底应收帐款余额/当月份的销货净额)在200%以下者,该分公司会计员应予奖励如下:
(一)月底应收帐款比率125%以下者,奖金500元。
(二)月底应收帐款比率150%以下者,奖金300元。
(三)月底应收帐款比率175%以下者,奖金200元。 第四条 分公司会计员因努力协助催收应收帐款,而使该单位应收帐款比率连续3个月维持200%以下者,一律另予嘉奖一次。
反之,若因帐款控制不佳,致帐款比率连续两个月超过250%以上者,则应予申诫一次的连带处分。 第五条 凡合乎前两条规定的分公司,当月底止或第三个月底止的逾期帐在5笔以上,或其逾期帐款总额在人民币50000元以上者,该分公司会计人员不予奖励。
但逾期帐经事先以书面呈报副总经理以上主管核准者,应不列入计算。 第六条 凡收回的票据,票期逾应收票据管理办法的票面金额视为未收款。
7:考核办法范文
**党组
落实党员承诺制考核办法
为认真落实党员承诺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员承诺制的有效实施,使党员承诺制真正取得明显成效,促进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落实党员承诺制考核领导小组,种衍华任组长,周丽、翟中印、张永峰同志任付组长,负责党员承诺制的落实、督查、考评奖惩兑现等事项,对党员的承诺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与定时定量考核,使党员承诺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定期督查制度
每位党员结合自已岗位职责作出承诺后,向社会公开。考核小组每月一次对党员承诺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通过听取分管领导同志的汇报,查看工作实绩,检查党员承诺的具体落实情况,检查情况记录在《党员承诺践行表》上,对发现的问题,填写《党员践诺建议书》予以反馈,并督促党员本人对照整改;对问题较多的,由党员所在支部的书记对其批评教育,批评及整改情况记录在案。
三、分析调度例会制度
根据每月督查结果,党组每季度最后一个星期的周四下午召开党员承诺践行情况工作例会。调度党员公开承诺的落实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好的典型,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把党员践诺情况于会后及时反馈给各支部,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总结考评考核制度
考评实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采取分类分层评诺的方式。考评结果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一)召开党员承诺兑现会
每个党员对承诺践行情况写出个人书面总结,向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群众代表逐项说明公开承诺的落实情况,并接受群众质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党员践诺情况分层进行考核。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考评
实行“六评”。即由①所在支部;②分管部门;③基层单位;④群众代表;⑤班子成员;⑥党组分别评议。
①所在支部的考评。所在支部的全体党员参加,实行无记名填表测评方式,由各支部汇总,负责组织。
②分管部门的考评。分管部门的正副职和主要技术骨干参加评议,实行无记名填表测评方式,由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③基层单位的考评:基层单位的正副职参加评议,实行无记名填表测评方式,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④群众代表的考评:群众代表由局所属各部门的10名非党同志组成,实行无记名填表测评方式,由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⑤班子成员的考评:班子成员之间要在每年的民主生活会上根据各自承诺的内容开展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在考评中要形成正式的书面材料递交党组。
⑥党组的考评:党组召开党组成员会,对领导干部进行评议,作出最后评价。
由局党员承诺制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以上六个方面的评议,对每位党员落实承诺的情况作出最终评价,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对普通党员的考评
对普通党员实行“四评”,即①党员自评;②群众帮评;③领导点评;④组织总评。
①党员互评。全体党员参加,实行无记名填表测评方式,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②群众帮评。由各科室的群众对本科室的党员进行测评,由科室主任和局工作小组共同组织实施。
③领导点评。由党员所在科室的分管领导,对党员进行点评。
④组织综评。由党员所在支部根据公开承诺的落实情况,参照业务分管领导的评价,对党员作综合评价。
考评小组汇总以上四个方面的评议情况,对每位党员落实承诺的情况作出最终评价,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奖惩制度
两次评议满意率达到90%以上的,按照10%的比例确定为优秀党员,上报机关工委进行表彰奖励。获优秀党员称号的,当季绩效工资系数给予上浮2.0,并在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及中层干部竞聘中优先考虑。
一次评议不满意率达到30%以上的,提出批评教育,当季绩效工资系数下浮2.0;两次评议不满意率仍在30%以上的,经调查核实有关问题后,定为不合格党员,扣除当季全部绩效工资,并实行内部待岗,学习提高;对问题严重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党组
二OO五年五月三十日
8:考核办法范文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的信息考评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切实提高我院信息质量,准确及时地为领导决策提供帮助,服务审判工作,根据院《岗位目标及考核实施办法》,经研究,对我院2000年制定的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作如下调整和改进。
一、信息报送要求
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全面。重大紧急情况应于事发当日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
二、全年工作指标及记分办法
3、被市中院、省高院同时采用的信息、简讯、情况反映和工作简报,累计记分。
4、被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委政法委同时采用的信息,累计记分。
5、院办公室对各庭室、各干警信息采用情况分别进行统计,年终作为各庭室、各人考核时信息工作完成情况的主要依据。
三、考核办法
信息工作纳入各庭室及各人的年终考核。
庭室完成任务的,得基础分30分,完成任务的人均数超过(少于)2条的按每条20分的比例加(扣)分。未完成任务的50%或报送数未达到人均2条的,取消庭室评先进资格。
个人完成信息任务的,得基础分50分,未完成任务的不得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条加5分。个人未完成信息任务的,取消评先进资格;庭室未完成任务的,庭室主要负责人取消个人评先进资格。
本办法自二00六年一月起实施。
二00五年十月三十日
9:考核办法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调动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机关行政办事效能,推进全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镇机关干部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机关干部考核以1000分为基数,采用倒扣分和奖励分的方法。具体分为四大块:
(1)机关日常工作考核300分;
(2)经济工作考核300分;
(3)包村工作考核300分;
(4)年终民主测评100分。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范文网更多资料
(一)机关日常工作考核(300分)
1、镇党委、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点名人员和点名时间。点名无故迟到一次扣2分,无故旷工一次扣5分,全年累计迟到45次或累计旷工30天,或事假超过45天者(病假视情况而定),该项考核计0分。因病因事需请假者,必须在点名前一天请假,一般干部需经管区第一书记或站口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再向分管政工的副书记请假;科级干部、管区书记、部门负责人向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口头请假、捎假一律按旷工处理。(具体考勤制度仍按莘王发[~]2号文件《xxx镇关于加强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执行。)
2、不能完成上级或镇党委、政府统一布置的学习任务(包括撰写学习心得、学习体会、读书笔记等)每次扣10分。
3、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安排的有关报表、信息、材料、摸排情况,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上报的,每迟报一天扣10分。
4、因酗酒~、打架斗殴等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现一次扣50分。
5、机关日常工作考核由分管副书记负责考核。
(二)经济工作考核(300分)
1、招商引资 (100分)
(1)将招商引资任务分配落实到人,书记、镇长每人150万元;人大主任、民营经济发展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每人100万元;管区书记及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50万元;一般干部每人20万元。
(2)年终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计100分,每超额完成1万元加1分;完不成任务的按完成任务比例计分。
(3)任务完成情况以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为准,由民营经济发展中心负责考核。
2、信用社存款(100分)
(1)党委书记、镇长每人每年向信用社吸纳存款20万元;人大主任、民营经济发展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每人吸纳存款15万元;管区书记及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10万元;一般干部每人5万元。
(2)资金必须在11月30日前存入信用社,存期最少三个月,任务完成情况以信用社出具的报表为准。年终完成信用社存款任务的计100分,每超额完成1万元加2分;完不成任务的按完成任务比例计分。
(3)此项工作由分管副书记负责考核。
3、劳保扩面征缴(100分)
(1)全体机关干部每人要至少联系发动一名企业职工或个体工商户加入社会养老保险。
(2)年终完成任务的计100分,每超额完成1人加50分。
(3)任务完成情况以镇劳保所出具的考核结果为准,此项工作由分管副书记负责考核。
4、全体机关干部的工资按工资总额的80%发放,其余20%部分作为效益工资,实行绩酬挂钩。对招商引资、信用社存款和劳保扩面征缴三项工作完成其中一项,年终足额发放工资,三项工作都完不成任务的,扣发20%工资。
(三)包村工作考核(300分)
1、经常到帮包村开展工作,每月下村不少于26天(星期天除外,特殊情况的另行通知),每抽查一次不在岗,并经核实认定后扣5分。
2、下村工作的同时作好村情日记 (包括村庄内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基本情况),每月撰写村情日记不得少于3篇,管区书记以上干部的村情日记由镇长检查,一般干部的由分管副书记检查,村情日记每少一篇扣5分。
3、全年税费征收任务每少完成一个百分点扣1分。
4、每次的计生查体以每次的完成比例数计分,到站人数全年平均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以计生办出具的数字为准。
5、每出现一次集体越级上访事件扣20分,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扣50分。
6、所包村庄每月未按规定时间下帐的,对包村干部扣10分。
7、未完成火化工作任务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8、年终考核,帮包村由三类上升为二类,二类上升为一类的,包村干部加50分;由三类上升为一类的加100分;由一类降为二类的,由二类降为三类的,包村干部扣50分,由一类降为三类的扣100分。
9、不能按时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突击性工作的每次扣10分。
10、未包村的计生工作人员,按计生办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四)年终民主测评(100分)
1、镇领导评议50分。优秀等次的每票计50分,称职等次的每票计35分,不称职的每票计0分,最后合计平均得分。
2、民主测评50分。优秀等次的每票计50分,称职等次的每票计35分,不称职的每票计0分,最后合计平均得分。
(五)增减分因素
1、工作成绩突出,荣获国家、省、市、县先进称号的分别奖100分、70分、50分、30分。
2、正面宣传推介的新闻报道和调研论文在报刊杂志上刊出,县级的奖20分,市级的奖30分,省级的奖50分,国家级的奖100分。
3、单项工作在县内考核中较上年位次每前进一个名次,分别给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加10分,每倒退一个名次,分别给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扣10分。单项工作位居全县后三名的,分别扣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50分。被上级通报批评、黄牌警告的,分别扣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50分、100分;被上级实施重点管理的,其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全年考核成绩计0分。
二、考核的实施
1、建立镇机关干部工作目标综合考核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人大主任、民营经济发展中心主任、分管政工的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财贸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营经济发展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委员、政府文书、组织干事、等有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2、考核坚持阶段性考核与集中统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阶段性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一般每月通报一次,综合成绩由考核领导小组年终统一汇总。
3、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考核,严禁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三、考核结果及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干部调整的主要依据。位居前20名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考核得分后10名的通报批评,由领导人与其谈话,帮助其查找原因,使其在
今后工作中不断提高。县委组织部和人事劳动部门有其它考核规定的,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由镇机关干部工作目标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xxx镇机关干部工作目标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10:考核办法范文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市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以下简称考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xx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成立有本级政府办公室、监察、政府法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等部门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和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考核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
第四条 考核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及时性、准确性,公开方式合理便捷(通过政府网站、机关刊物、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等多种方式公开);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结和申请人的满意率和依法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是否完善、是否方便操作和及时更新;
4.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设施建设和服务情况;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
1.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
2.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成本费用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情况。
第五条 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考核小组制订考核方案;
(二)向被考核单位发出考核通知;
(三)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并形成书面材料报考核小组;
(四)考核小组在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本级政府审定。
第六条 考核的方式:
采取部门自查、专项检查、综合评定等方式进行。
(一)自查由各单位对照考核内容于每年11月底前自行组织。
(二)专项检查由考核小组根据每年工作重点制订方案,确定检查内容和被查单位,并按方案组织检查。
(三)综合评定由考核小组根据自查情况、专项检查情况、年度政府网站评议结果、社会评议情况、投诉受理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
第七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次。具体量化标准按省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年度考核标准实施。
第八条 考核结果与政府机关年终工作考核挂钩。考核优秀的给予专项奖励,未达标的由本级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九条 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可按省上的业务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规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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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核办法范文
为夯实执政基础,深入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着力提升全州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切实体现重视基层、加强基层、服务基层的指导思想,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自治州各县市党委。
二、考核内容
按照领导核心作用明显、基层组织坚强有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工作积极勇于创新四大部分内容,根据工作量大小及难易程度,制定《自治州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核评价细则》,实行百分制考核,以得分多少排序。
三、考核程序
在州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州委基层办牵头,组建考核小组,对申报县市进行考核。
(一)自查自评。按照《自治州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核评价细则》的具体内容,各县市党委对本年度基层组织建设情况逐一进行自查自评,自评成绩在90分以上者,次年1月向州委提出书面申请,进行申报考核。
(二)统一考核。州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各县市党委申报意见,组成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统一考核验收。
四、考核验收方法
1、听取县市委汇报。
2、听取抽查单位情况汇报。
3、查阅县市委、所抽查单位创建工作资料。
4、召开座谈会,了解创建活动有关情况。
5、召开测评大会,对县市党政班子、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满意度测评。
6、实地入户走访,听取各方面反映,了解县市委的有关情况和工作绩效。
7、每个县市随机抽查20%的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查20%的村,同时每个县市抽查1个县市直部门、1个乡镇站所、1所学校,了解创建情况。
8、从有关部门采集、核实数据及其他情况。
9、根据《自治州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核评价细则》,逐项打分,评定考核情况。
10、将考核总体情况向县市党委反馈。
五、表彰奖励
考核领导小组按照考核总成绩80-90分、91-95分、96分以上三个等次,报请州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分别对县市党委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作为县市党委书记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后备干部的重要依据。
12:考核办法范文
为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落实“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司法所”活动,经局领导批准,市局将对各县(市、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标准及考核办法明确如下:
一、检查标准
(一)司法所建设工作(20分)
1、按要求完成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并按期投入使用,得5分。
2、司法所由3名以上全供在编人员组成,其中司法所长须是公务员),司法所应悬挂统一的司法所规范标牌、司法行政徽章,得5分。
3、司法所名称规范,全称为XX县(市、区)司法局XX司法所,得5分。
4、办公用房设置规范,房间标示明显,有电话、桌、椅、电脑等办公设施、设备,得5分
(二)人民调解工作(16分)
1、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五有四落实”,辖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健全,得4分。
2、人民调解协议书、卷宗规范,得3分。
3、人民调解经费落实,得3分。
4、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得3分。
5、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机制的,得3分。
(三)安置帮教工作(15分)
1、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准确,得3分。
2、刑释解教人员衔接措施落实到位,得3分。
3、健全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健全,制度完善,底数清楚,档案规范,得3分。
4、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足额落实,得3分。
5、安置帮教机构配备电脑,软件正常运行,得3分。
(四)法律服务工作(14分)
1、有统一的法律服务制度栏,得4分。
2、有法律服务咨询或受理登记本、信访或投诉记录,得5分。
3、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管理规范得5分。
(五)基层管理(35分)
1、统计报表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得10分。
2、所务管理“四公开”, 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悬挂必要的公示内容,得5分。
3、制度落实,规范,得5分。
4、各类业务档案和资料要齐全、规范,配备常用法律书籍和工具书籍,得 5 分。
5、建立符合规范要求的法制宣传栏,得5分
6、落实上级要求征订的报刊、杂志,得5 分。
二、考核办法
为增强检查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局从县(市、区)司法局抽调两名同志参与检查。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验资料和实地查看等方法进行,重点是对申报示范司法所、第五批国债建设司法所,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
此次检查涉及到所有县(市、区)司法局,时间区分:县(市)司法局为一天,区司法局为半天;抽查司法所个数:县(市)司法局为三至四个所,区司法局为两个所。
三、检查要求
此次检查将作为年终司法行政工作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依据,希望各县(市、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工作没有到位的,抓紧时间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