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样本范文【篇一】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推广_________的服务体系,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签约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授权范围: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地区)行政规划区内开设_________地区特许加盟店,店址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3.乙方所选店址须报甲方审批,店址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搬迁,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店址,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乙方搬迁店址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其它费用开支,全部由乙方负担。如乙方擅自变更店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保证金及加盟金。
4.本合同中的甲乙双方均为各自独立的民事主体,招生网点是经甲方授权在规定城市的经营者,但不是甲方的全权代表,甲乙双方不存在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乙方及起招生网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双方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以外的任何行为,特许加盟店的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
相关费用
1.本合同签定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特许经营权利金(即加盟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签定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3.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或资料,应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在甲方收到款项后即与发货。
4.乙方如有积欠款项(包括贷款,违约性惩罚金时),甲方可从展示费、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的经营,财务状况和服务质量。
2.甲方对招生网点执行统一的经营管理标准。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在招生网点内经营合同约定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业务,如在店内增加其他的业务,须报甲方批准备案后方可经营。
2.乙方应对招生网点的经营活动保持完整,准确的帐簿,帐目和记录,并接受甲方的核查。乙方于每月5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甲方提供上月的《月营业明细表》,乙方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准确。
3.乙方在经营招生网点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己独立享有和承担。
4.乙方应于该店开业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银行开设账户。
5.乙方开业后,应按甲方所订立的价格作为服务的收费标准(经甲方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并配合甲方的季节性促销活动。
第五条
合同的继续、终止、解除
1.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合同的延续或终止申请。
(1)乙方提出续约申请,经甲方年度考核,达到所要求的标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2)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前二个月仍无任何申请,则视乙方放弃续约,届时甲方视情形在当地另寻合作伙伴。xx年招生网点加盟合同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私自开设招生网点。
(2)乙方未得到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转让招生网点。
(3)乙方违法经营受到有关部门处罚以致不能继续经营或损害甲方的利益。
(4)乙方损害了甲方和其它甲方授权的招生网点的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和其它招生网点的业务。
(5)乙方发生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等情况,而使乙方同甲方间的招生合作关系破裂。
(6)乙方向其债权人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担保,抵押。
(7)乙方店主或法人代表受到拘留或其它刑事处罚。
(8)乙方因服务不善,导致消费者多次投诉,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
(9)乙方有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经甲方通知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甲方法人机构解散,或与他人合并造成甲方同乙方间的特许经营关系破裂。
(2)甲方违法经营受到有关部门处罚以致不能继续经营或损害乙方的利益。
(3)甲方擅自变更营业地址,而未事先通报乙方,给乙方工作造成影响和损失的。
(4)甲方有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经乙方通知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
第六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另立补充合同或附件,补充合同或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样本范文【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获得总部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设立加盟店,并获得总部给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
第二条 特许经营项目
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实施。
第三条 特许经营关系
总部与加盟店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 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总部和加盟店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 加盟商与加盟店
第五条 加盟商
加盟商为个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_岁至_____岁之间;
(二)文化程度为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业的从业经验;
(四)无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记录;
(五)无破产史及_________记录;
(六)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个人(家庭)财产;
(七)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八)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为企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以下;
(三)公司净资产为_____万元以上;
(四)公司拥有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项的要求;
(六)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条 加盟店
加盟店应当注册为_________,并以其名义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选址应当进行商圈调查和评估,并符合规定的条件,其营业面积应当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间,与其他加盟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进行装修,经总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总部统一设计(制作)的招牌,费用_________承担。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
第七条 许可的权利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设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总部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其中:
(一)商标是指总部注册的_________产品(服务)商标,注册号_________;
(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_________,登记号为_________,登记机关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_________,专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业秘密是指总部拥有的经营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手册》,制造_________的技术,以及_________;
(六)经营诀窍是指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产品配方、加工工艺、营销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条 使用方式
总部许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使用总部特许经营权:
(一)将加盟商现有门店改建为(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资设立(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类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销特许经营的产品。
第九条 许可形式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总部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与特许经营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第三人销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服务)。
第十条 权利的保留
在特许区域范围内,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观情况变化时,如果总部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在加盟店现有区域增设加盟店而不至于对加盟店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总部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加盟店区域内设立新的加盟店,但与加盟店的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优先权;
(二)以特许店之外的其他商业形式(批发、邮购、直销……)分销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三)_________。
第十一条 营业场所
总部许可加盟商设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建筑物_________层,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产权系_________拥有。
加盟商租赁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须经总部审查同意,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 特许区域
加盟店的特许区域,是指以加盟店为中心半径_________米的市场范围,在该区域内,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规定的独占许可权。
第四章 合同期限与续约
第十三条 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则本合同可以延长_________年,依此类推。
第十四条 续约条件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加盟店应当满足下列续约条件:
(一)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经向总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总部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总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五)_________。
第十五条 续约文本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总部制定的适用于特许经营系统的标准合同文本,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进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对有关特许费用和广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续约条件,特许区域等事项作出修改;
(三)对违约行为的处罚标准不得高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 特许经营手册
第十六条 经营手册
总部向加盟商出借总部制定的详细载明加盟店操作规则的《特许店经营手册》(简称经营手册),经营手册系特许经营系统所通用。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经充分地审阅了经营手册,同意将经营手册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经营手册的更新
总部有权利也有义务对经营手册进行更新,使加盟店拥有最新的经营手册,费用由总部承担。
经营手册更新的内容,限于手册所规定的范围内,不得通过更新经营手册而使加盟店承担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不合理的义务。
第十八条 经营手册的变通
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经总部书面批准,可对经营手册在加盟店的执行作出适当变通。加盟店可以提出进行变通的要求和理由,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加盟店具体情况差异性的客观要求,如社会背景、人文风俗、传统习惯、消费需求等;
(二)实施变通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均归属于总部所有。
第十九条 经营手册的执行
加盟店应严格遵照经营手册的规定执行,不得违反经营手册的规定或以不作为的方式消极执行经营手册。
总部有权监督、检查加盟店执行《特许店经营手册》,对违反《特许店经营手册》的行为,有义务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 经营手册的归属
经营手册的所有权属于总部所有,在本合同终止时及经营手册更新时,加盟店应当向总部交回经营手册,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留存经营手册的文本。
经营手册由加盟店统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营业场所内由加盟店经理及_________人员查阅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员公开。
第六章 培训
第二十一条 初始培训
总部应当对加盟店人员进行为期_________天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及培训课程见附件。培训的地点、时间由总部具体安排。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情况报总部审核批准,总部有权否决加盟店提出的培训人选。
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后续培训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对加盟店进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经营手册、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应加盟店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总部与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总部编辑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内部资料),以保证对相关问题的解释准确无误,并介绍网络成员的经验;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员工的培训
对加盟店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由总部负责,后续培训由加盟店负责。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 培训的考核
加盟店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加盟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本合同终止执行,其交纳的加盟费不予返还(或在扣除培训费后予以返还)。
第二十五条 培训费用
根据本合同规定由总部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总部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加盟店要求总部举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加盟店负担。培训费的标准,由总部制定,差旅费另行计算,由总部向加盟店统一收取。
第七章 支持
第二十六条 前期支持
从加盟店筹建开始至正常营运时,总部应当在下列几个方面提供系统的辅导与支持:
(一)加盟店的选址与装修;
(二)加盟店的筹备、开业与营运;
(三)加盟店在本区域内的改造与发展;
(四)_________。
总部应当向加盟店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及_________人员负责前期辅导与支持,时间为_________个月,并应根据需要不时派出有关专业人员提供辅导与支持。
第二十七条 持续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持续不断地向加盟商提供与加盟店有关的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等方面的支持。
总部_________部门具体负责对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职责包括下列事项:
(一)指定专人负责,快速有效地为加盟店提供辅导与支持;
(二)提供与加盟店市场有关的信息;
(三)组织加盟店参加的定期工作会议及临时工作会议;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检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及时提出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工作指令
总部有权不时向加盟店发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加盟店应当遵照总部工作指令行事。
总部关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具体实施方法。
总部工作指令限于与加盟店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方面的事项,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或变相增加加盟店的义务。
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加盟店区域内的风俗习惯,加盟店有权暂停执行,但应当及时向总部提出不予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总部审查不成立的,加盟店应当执行。
因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加盟店受到处罚的,总部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服务
除本合同规定的总部对加盟店的支持外,总部可以为加盟店提供因其营销、财务、法律等问题所需要的专业咨询及其他服务。
第三十条 费用
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支持时,总部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由_________负担。
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服务时,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加盟店收取服务费用。
第八章 设备与物品
第三十一条 统一配置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要求,统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设备与物品,以满足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设备、物品的种类及具体要求详见经营手册。
第三十二条 专用设备与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专用设备与物品(附清单),由加盟店向总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过其他途径租用或采购。
加盟店向总部支付租赁费用的付款方式为_________。
租赁费用的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设备或物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无参照价格的,不超过总部采购或制造专用设备与物品成本价的_________%,总部应向加盟店说明租赁费用的构成情况。
在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应当将专用设备与物品返还总部。
第三十三条 使用与维修
租赁的专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专用设备与物品毁损、灭失的,由加盟承担_________责任。使用期间的维修责任由总部负责。
第三十四条 保险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保险种类、时间、险别、保险金额为上述租赁物投保,并指定总部为受益人,保险费由_________承担。
因加盟店不按规定履行投保义务,致使专用设备与物品受到损失而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的,加盟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通用设备与物品
通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采购,并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总部有权责令其更换。
由总部向加盟店供应的通用设备与物品,其价格按照_________价格执行。
本文导航 1、首页2、采购
第三十六条 采购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向总部推荐的供应商采购设备与物品,不得向未经总部审查认定的供应商采购。
加盟店向供应商购买设备与物品,总部不得从供应商处获取经济利益。
第三十七条 质量标准
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及经营手册的规定。
总部向加盟店供应(出租)的设备与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总部应当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责任,因此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总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承担质量责任。在指定供应商时有过错的,由总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章 供应与销售
第三十八条 产品目录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的范围,由总部统一规定,定期发布产品销售目录。未经总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销售产品目录以外的产品。
第三十九条 配送中心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由总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为,一律视为总部的行为,由总部对加盟商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十条 配送与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不得通过其他途径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加盟店向总部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等要求自行采购。
第四十一条 供应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总部批准的供应商进行交易时,应当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的,应事先书面向总部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在征得总部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十二条 供应商资格审查制
总部对供应商实行“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定期发布批准的供应商及产品目录。
总部对申请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按照总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审查、检验费用。
第四十三条 销售返利
供应商按照产品的销售量(额)给予总部的销售返利,应当按照加盟店的销售量(额)予以分配。总部在每年3月,将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总部推荐的供应商支付的销售返利金额及分配情况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总部分配销售返利的通知前终止特许经营合同的,将丧失销售返利的分配权。
第四十四条 退货、换货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换货或退货。
第四十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服务),执行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产品质量没有具体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标明限期使用的产品,其有效期不得超过产品标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条 产品质量责任
根据本合同向加盟店供应的产品,总部、加盟店及供应商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等法律责任。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产品时,如总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部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责任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一)供应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二)产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条 产品配送价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_________%。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_________构成。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按照总部与供应商确定的价格执行。总部除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供应商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应商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条 销售价格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加盟店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
如果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加盟店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总部报告。总部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并报请总部批准后,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第四十九条 销售指标
加盟店在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连续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总部有权终止其营业。
第五十条 货款的结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除另有规定外,其货款结算方法为_________。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其货款结算方法按照总部与供应商达成的协议执行。
第五十一条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统一安装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产品的供应、库存、销售、结算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所包括的内容,视为经营手册的组成部分,加盟店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十二条 产品配送的规则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产品过程中,应当执行下列规则:
(一)加盟店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和有关产品配送的规定,通过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生成产品配送计划,配送中心将根据该计划实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违反配送计划强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进行配送。
(三)加盟店对配送的产品,可以在收货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内要求退货;
(四)因产品超过保质期发生的损失由_________承担;
(五)_________。
第十章 商标与品牌
第五十三条 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商标、_________商号和_________标志,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 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标与品牌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将商标与品牌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销售)_________产品;
(四)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举办的展会、比赛或公益活动使用商标与品牌;
(五)《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五十五条 合同备案
在签署本合同附件《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后3个月内,总部将报商标局备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查。如因总部延迟备案或加盟店延迟报送而导致的全部责任,由总部或加盟店分别承担。
第五十六条 宣传
总部和加盟店均有义务持续不断地宣传商标与品牌。
商标与品牌的年度宣传计划由总部制定。总部应向加盟店提供宣传所需的手册、招贴画、纪念品等资料,并由总部(广告基金)负担其费用。
加盟店应当执行总部制定的商标与品牌的宣传计划,实施总部要求的宣传工作,在本区域内宣传商标和品牌,维护商标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条 商标与品牌的变更
因总部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加盟店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总部应当向加盟店返还_________费用,并赔偿_________损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许可使用的商标,但总部在原许可使用商标的基础上对商标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总部的商号、标志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商标与品牌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费用由总部负担。
第五十八条 招牌及有关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内部标牌等,由总部统一制作,出借给加盟店使用,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包含总部商标与品牌形象的包装袋(纸、盒、箱)及_________,由总部统一制作,销售给加盟店使用,价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设计要求制作,费用自负。
第十一章 商业秘密
第五十九条 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形式使用总部商业秘密的权利。
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 商业秘密的范围
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视为总部的商业秘密,除非加盟店能证明有关信息不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
第六十一条 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总部的商业秘密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限于总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商业秘密;
(三)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四)《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六十二条 保密义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加盟店及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有关人员,均负有保守总部商业秘密的义务。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对总部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与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人员,按照总部的规定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或让其签署保密承诺书,使该等人员承担保密义务。保密协议或承诺书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并报总部存档备案。
除非商业秘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业秘密人员的过错而为公众所知悉,否则不得免除其保密义务。
加盟店及其员工违反保密义务,泄露总部商业秘密,给总部及总部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三条 权利回授
加盟店在从事特许经营业务过程中开发的商业秘密或对总部商业秘密的改进,均应无条件地许可总部使用并由总部许可其他网络成员使用,从而保持特许经营系统的一致性。该项许可是排他的、长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且未经总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或公开该商业秘密。
第六十四条 竞业禁止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3年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加盟店的有关人员,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签署《竞业禁止协议》,在加盟店工作期间及劳动关系结束后3年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
竞业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参与与总部特许经营业务相竞争的行为:
(一)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
(二)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组织参与有关业务;
(三)直接或间接地从与总部相竞争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与有关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使其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竞业禁止协议》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五条 补偿
总部对加盟店在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承担竞业禁止义务(不)给予直接的经济补偿。但因加盟店的违约而终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时,不得要求补偿。
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加盟店员工的补偿,按照_________标准执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由加盟店给予补偿,本合同终止后的补偿义务由总部承担。
第六十六条 承诺与保证
加盟店承诺并保证: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前,未与第三人签署过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加盟店不对第三人负有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会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业秘密。
第六十七条 替代责任
因加盟店未按照规定与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而导致总部丧失本应享有的索赔权,加盟店对总部承担相应的替代责任。
第十二章 专利
第六十八条 实施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实施总部专利的权利。
专利实施许可,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专利实施许可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六十九条 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实施的专利权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经营系统以外的其他行业实施专利权;
(三)《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七十条 专利权的无效
本合同签订时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加盟店有(无)权解除本合同。因专利权被宣告无效而解除合同的,总部已经收取的费用_________返还,加盟店无权要求赔偿。
本合同签订后,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专利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条 专利权的终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内,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专利权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因总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项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加盟店有权解除合同,总部已经收取的费用_________返还,总部应当赔偿加盟店的损失,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其他专利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条 技术革新
加盟店在实施总部专利或技术秘密的基础上做出的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权利归总部所有,并视为本合同所规定的商业秘密。总部有权决定将该技术成果作为商业秘密保护或申请专利。
无论是作为商业秘密或专利持有,总部应当将该技术成果无偿许可网络成员使用。
总部应当对开发上述技术成果的投入给予补偿,并参照国家专利局《关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奖酬提取办法的规定》给予发明人、设计人奖励。
第十三章 著作权
第七十三条 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作品(计算机软件),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作品的(非)专有使用权。
作品(计算机软件)的许可使用,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和《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七十四条 许可的权利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其使用许可的权利种类,除双方签署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和《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及总部通过其他书面形式同意加盟店使用的权利之外,未经总部许可,加盟店不得行使。
第七十五条 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著作权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使用著作权;
(三)《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和《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协议》具体规定的限制与保留。
第七十六条 著作权的归属
总部委托(指定)加盟店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归总部所有。
加盟店为实施特许经营所创作的有关的作品,其著作权归总部和_________享有,总部有权许可网络成员使用该作品(计算机软件)。未经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将著作权转让或许可第三人使用。
加盟店在总部作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而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总部所有。
第十四章 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七十七条 义务
加盟店有义务保护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知识产权在本区域内不受侵犯,并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侵权行为采取行动。
加盟店对制止本区域内发生的侵权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负有职责,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履行有关义务,行使有关诉权。
第七十八条 诉讼权利
对第三入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行使诉权。本章所称诉权包括下列诉讼权利及与诉讼有关的权利:
(一)对侵权行为自行进行调查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搜集证据;
(二)向侵权人直接发出或通过媒体发出停止侵权的通告或声明;
(三)制止侵权行为及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四)与侵权人达成和解协议;
(五)请求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侵权行为并对民事赔偿予以调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提起诉讼;
(七)总部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七十九条 诉权的行使
对第三人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由总部根据侵权的范围、结果、影响等情况确定行使诉权的主体。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一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合同样本范文【篇三】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_________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_________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 组织
1._________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_________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 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________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_________公司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_________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_________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 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_________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_________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_________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 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徽记,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_________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_________公司”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_________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 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所有权在总部(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了)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_________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日报)向总部(支部)报告。
第六条 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有关_________公司连锁运营的规章第二十七条营业日报提出的义务及该规章中的第二十八条经理业务的委托,由加盟者负担手续费。其规定如下:
(1)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_________元;延迟呈报营业日报的违约金:每天为_________元。
(2)经理业务手续费(包括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个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_________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_________元;法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_________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_________元。
第七条 情报管理
加盟店为了连锁的利益,在将总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
第八条 技术指导费
作为对总部(支部)的技术指导费,加盟者依照以下计算方式,向总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总销售额的一定比率:_________
第九条 商品手续费
有关总部(支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须支付《合同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第十条 共同宣传费
对总部(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_________%。
第十一条 联机系统机器的设置及其费用负担
作为加盟店与总部(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总部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性交易合同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第十二条 特别配送费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金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总部(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第十三条 负担特别费用
总部(支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其负担金额是按以下基准由总部决定: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分担金额;
(2)在土地建筑物的买卖或租赁时,对有关物件的调查选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续费为:交易额的2%,或租赁费的1个月份额;
(3)有关商店的新设或装修的手续费:
a.商店选址的市场调查费,每调查一个选址费用为_________元;
b.商店的设计以及制订商店计划书的手续费,每计划一项费用为_________元;
c.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工程以及内外装修施工的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施工额的_________%;
d.设备器材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搬运、设置安装、施工额的_________%;
e.开业准备以及在开店实施期间的商店作业费用为:销售场地面积每坪(译者注:折合3.3平方米)_________元,但最低总金额应足_________元。
f.交涉委托业者时的交涉费为:保证金的3%或租赁费的1个月金额。要收取两者中的最高者;
g.金融交涉或有关筹措资金的援助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h.其他进行特别指导援助的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第十四条 债务保证
加盟者对于与总部(支部)交易中所发生的债务,必须保证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债务。
第十五条 合同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合同结束时,加盟者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当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 的权益时,总部(支部)可将其预约委托金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实行担保权。
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总部(支部)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第十六条 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_________公司连锁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 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八条 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九条 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二十条 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但在接近规定的事业年度中旬已向总部(支部)交付了6个月的技术指导费时,可将预告期缩短为30日前。
第二十一条 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10)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总部(支部)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总部(支部)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总部(支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总部(支部)审定;
(5)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_________公司”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_________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条 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2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二十四条 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总部(盖章):_________加盟者(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样本范文【篇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推广_________的服务体系,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签约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授权范围: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地区)行政规划区内开设_________地区特许加盟店,店址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3.乙方所选店址须报甲方审批,店址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搬迁,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店址,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乙方搬迁店址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其它费用开支,全部由乙方负担。如乙方擅自变更店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保证金及加盟金。
4.本合同中的甲乙双方均为各自独立的民事主体,招生网点是经甲方授权在规定城市的经营者,但不是甲方的全权代表,甲乙双方不存在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乙方及起招生网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双方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以外的任何行为,特许加盟店的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 相关费用
1.本合同签定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特许经营权利金(即加盟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签定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3.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或资料,应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在甲方收到款项后即与发货。
4.乙方如有积欠款项(包括贷款,违约性惩罚金时),甲方可从展示费、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的经营,财务状况和服务质量。
2.甲方对招生网点执行统一的经营管理标准。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在招生网点内经营合同约定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业务,如在店内增加其他的业务,须报甲方批准备案后方可经营。
2.乙方应对招生网点的经营活动保持完整,准确的帐簿,帐目和记录,并接受甲方的核查。乙方于每月5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甲方提供上月的《月营业明细表》,乙方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准确。
3.乙方在经营招生网点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己独立享有和承担。
4.乙方应于该店开业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银行开设账户。
5.乙方开业后,应按甲方所订立的价格作为服务的收费标准(经甲方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并配合甲方的季节性促销活动。
第五条 合同的继续、终止、解除
1.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合同的延续或终止申请。
(1)乙方提出续约申请,经甲方年度考核,达到所要求的标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2)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前二个月仍无任何申请,则视乙方放弃续约,届时甲方视情形在当地另寻合作伙伴。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私自开设招生网点。
(2)乙方未得到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转让招生网点。
(3)乙方违法经营受到有关部门处罚以致不能继续经营或损害甲方的利益。
(4)乙方损害了甲方和其它甲方授权的招生网点的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和其它招生网点的业务。
(5)乙方发生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等情况,而使乙方同甲方间的招生合作关系破裂。
(6)乙方向其债权人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担保,抵押。
(7)乙方店主或法人代表受到拘留或其它刑事处罚。
(8)乙方因服务不善,导致消费者多次投诉,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
(9)乙方有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经甲方通知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甲方法人机构解散,或与他人合并造成甲方同乙方间的特许经营关系破裂。
(2)甲方违法经营受到有关部门处罚以致不能继续经营或损害乙方的利益。
(3)甲方擅自变更营业地址,而未事先通报乙方,给乙方工作造成影响和损失的。
(4)甲方有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经乙方通知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
第六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另立补充合同或附件,补充合同或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样本范文【篇五】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特许授权:
(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区/镇)开设数字电影项目连锁店,专门经营甲方统一提供的数字电影项目。
(2)甲方将其所有的数字电影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数字电影放映点的经营活动。
(3)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2、加盟费用: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一次性以现金或汇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帐户支付加盟费用_________元;一套设备购置费_________元;乙方加盟的第一年,为支持乙方的运营,甲方特许乙方可以先期只支付设备费,加盟费用延至当年的年末支付;从第二年起,乙方应付给甲方的加盟费,合同续签之日一次性交付给甲方;凡甲方提供设备及影片的放映点,由乙方经营,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加盟费,但乙方保证该放映点每月票房收入不低于_________元,甲乙双方按三七分账,甲方得票房的70%,乙方得票房的30%,由当地代理机构负责每月结算一次。
3、经营方式:
(1)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以其名义在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自筹资金设立数字电影连锁店,并以此作为最终获得数字电影特许经营权的前提。
(2)连锁店内的投影机、幕布等专业相关器材,乙方须从甲方或甲方在当地的代理方处购置。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自我投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乙方合法享有连锁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内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甲方提供并许可其经营的数字电影项目,和后续的音像连锁、市场调查等项目;不能经营其它任何形式的非甲方许可业务或产品。
(5)乙方在经营连锁店时,由乙方提议的电影票价及增减幅度,必须经甲方认可。
4、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a、甲方及其指定的代理机构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项目运行情况对乙方播放的电影类型进行适当的调配;
b、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营业状况、财务情况、电影放映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c、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的违约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视情况予以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d、乙方如果违反本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或造成企业形象重大破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甲方义务:
a、负责数字电影项目所需要的设备、技术、片源等,并负责依约向乙方提供上述产品及售后服务;
b、提供乙方成立连锁店时所需由甲方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c、甲方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向乙方提供经营数字电影项目的专业技术培训,包括运营管理、店务管理、陈列推广、设备操作等;
d、负责向乙方提供店面形象设计;
e、负责制定和修改连锁店的经营手册、经营守则;
5、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a、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订购许可其经营的设备,并在合同约定之地点经营业务;
b、有权拥有连锁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c、负责连锁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经营;
d、由于甲方原因(非不可抗力)造成影片不能及时传送而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行为进行投诉,并获得相应赔偿;
e、有权到甲方网站上了解,查询影视信息及行业发展最新动态;
f、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活动。
(2)乙方义务
a、及时向甲方交付加盟费;
b、按数字电影统一形象的要求,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装修连锁店,并负责装修费用;按技术要求购买统一的设备及其辅助材料;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统一更换耗材;(有关要求详见《产品服务手册》);
c、确保连锁店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以保证连锁店经营业务的合法正常开展;
d、接受经营计划的策划及指导,其中包括节目引进计划、排片计划、广告宣传计划、组织放映计划、广告招商计划;
e、数字影院的片源由甲方免费提供。影院的户内外广告、贴片广告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参与经营,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其广告收益,具体分成办法另议。
f、在连锁店内只能经营甲方规定的经营项目,不得经营其它任何项目和产品;
g、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统一看电影促销活动及其它活动,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经营的相关数据;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_________报备,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h、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对数字电影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数字电影项目及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i、甲方对数字电影连锁店的商标、商号等所有经营技术等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做任何处置;
j、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的资产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漏。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k、认真如实填写甲方颁发的各种表格;
l、不得再参加与甲方类似的其它放映组织(经甲方同意除外);
m、凡甲方投入设备的放映点,乙方将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当地代理商的指导下进行经营。在经营中必须保证设备的完好,一旦出现设备故障,应立即告知甲方在当地的代理商进行即时处理。
6、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依约按时向甲方支付所规定的费用等。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当地区的代理机构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应交而未交总额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代理机构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追回货款;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在收到乙方汇款一个工作日内后,应依约向乙方传送电影。否则,按上述条款同等执行;
(3)样板放映点不能履约的将收回设备,设备损坏的,乙方将按设备原价2倍予以赔偿。
7、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应在事件发生的12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电话、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的24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报告。
8、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法院管辖并按中国法律执行及解释;
(2)若执行该意向书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协议解除
有下列各项事由时,甲方将解除加盟协议:
(1)加盟店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本协议上述的规定时;
(2)加盟店的经营亏损,继续亏损六个月以上,无法改善经营状态时;
(3)加盟店或加盟店的经营者申请破产时;
(4)加盟店的经营发生经济纠纷,致使加盟店的经营受到重大影响时;
(5)对_________的债务履行,虽经劝告,仍不履行时;
(6)明显妨碍本组织的信用时;
(7)妨碍正常的连锁营运时;
(8)代理商未经授权跨区域经营时。
10、协议解除后应处理的事项:
(1)遵守_________要求,将店铺内外所表示的加盟店名称撤除;
(2)_________指定的商标应予回收;
(3)对_________的债务要立即偿还;
(4)由于解除协议,发生具体损害时,应予赔偿。
11、一般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时生效。
(2)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样本范文【篇六】
连锁加盟合同
甲方:吉林省老玉昌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条款:
1、乙方自愿加入甲方的技术加盟行列,在合法的前提下,开展经营活动。
2、甲方向乙方传授特色熏酱技术,辣菜技术,水饺技术,并提供相应的店面装修指导,包括内部装修指导、外部统一形象装修指导。
3、甲方保证乙方(酒店或商场专柜不含档口)的区域加盟的数量限制。
4、甲方协助乙方进行选址调查。
5、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保证一切相关技术的保密性,不得私自转让、泄露甲方的一切相关技术,如有发生,乙方将赔偿三倍于加盟费给予甲方,并撤消其加盟资格,取消标识的使用权。
6、乙方必须在工商、税务、防疫、消防等一切合法的条件下开展经营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合同期间,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以及调味的监督和检查,并协助予以调整,屡次不接受调整,甲方有权取消其加盟资格,终止合同,同时取消一切标识的使用权。
8、乙方向甲方交付技术加盟费元(大写:)。该费用为一次性费用,不予退还。
9、甲方统一供酱料包、熏料包、水饺调味包,以及辣菜调料包。
10、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甲方不承担责任。
11、如发生争议,由经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解决。
12、合同执行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吉林省老玉昌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
身份证号:(法人)
合同样本范文【篇七】
连锁店加盟合同
第一条 ××连锁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即连锁权授予者)与简称乙方,即连锁权授受者)之间为共存共荣,为保持良好的关系起见,特缔结本合约。
第二条 乙方经甲方授权自合约生效日起 ,得以"××连锁店"的商标公开营业。
第三条 乙方为保证成功起见 ,应接受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
第四条 本合约缔结同时 ,乙方应交附给甲方商标授权权利金人民币×××万元(一概不退还)。
第五条 乙方于签约后 ,应接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计划建议,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乙方应负完全责任。
第六条 乙方有按季向甲方缴付基金服务费的义务 ,该费用自合约生效日起每六个月(半年)一次付清。由甲方通知乙方于期限内缴付。其金额依"××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办理。
第七条 甲方应遵守的约束事项如下 :
1.甲方对于乙方所属的编制区域内,未经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2.甲方定期提供免费研习机会给乙方。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乙方同意。
3.甲方对于乙方的经营,应聘请专家做评鉴及建议工作,致力提高乙方的效益。
4.甲方应制造或开发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乙方,其售价应合理且在市价以内。
5.甲方应聘请专家策划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
第八条 乙方应遵守约定事项 :
1.应遵重甲方指定的"经营决策委员会"一切决议事项。
2.每月至少应拨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费用与甲方授权的连锁店共作广告,?此项活动并应交由甲方执行的。
3.每月至少应向甲方申购商品、物品人民币1万元以上。
4.应遵守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款项给甲方。
5.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甲方报备,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6.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乙方营业地点变更,代表人变更等事项均应经过甲方同意,否则以违约论。
第九条 本合约解除依 "××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规定办理。
第十条 本合约基于甲、乙双方相互信赖与理解的原则下订的 ,对于本合约所订事项亦应以善意方式予以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经营决策委员会"及甲方研订。
第十一条 以上本合约诸条款 ,应相互确认而不能有所指责或不履行。本合约由甲乙双方签约盖章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发给乙方下列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及遵守。
1.××连锁机构组织章程。
2.经营决策委员会办事章程及议事规程。
3.××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
本约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乙份为凭。
(甲方)连锁权授予者:××企业公司所属××连锁机构
代 表 人 :
住 址 :
身份证编号 :
(乙方)连锁权授受者:
代 表 人 :
住 址 :
身份证编号 :
合同样本范文【篇八】
本合同由下列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乙方:
姓名:
住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e多e牌服装加盟店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为拓展e多e服装品牌在××市(地区)的营销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发展的诚意,同意乙方在该地区经销甲方的e多e品牌系列服装。
第二条
乙方专卖店的经营场地必须以设在繁华地段或者大商场的专卖店作为营业场所. XX年度我们将以外套为主,大家可适当搭配其它品牌的种类。XX年度我们的种类将向多样化发展。
第三条
各专卖店可自行装修,但是必须以中等以上的装修水平对待.我们也将提供装修参考及一些宣传图片
第四条
乙方预存金在×元以上,用于支付e多e品牌服装进货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进货价为 及其它甲方实际所属的网络对外批发价的基础上打8.7折.
第六条:
乙方春秋两季的平均每季进货数量超过300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三; 春秋两季的平均每季进货数量超500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五.乙方夏季的进货数量超过450 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三; 夏季的进货数量超过600 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五.乙方冬季的进货数量超过350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三; 乙方冬季的进货数量超过500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五.返还金额将在每个累计周期完成后充进乙方预存金额内.
第七条:
乙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及其它甲方实际所属的网络对外批发价的一点八倍(比如网络批价60元的服装, 零售价不得低108元)!如有特殊原因,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甲方所属的所有网站不得接纳除乙方外,xx市的任何批发客户, 乙方有权力对甲方的本条所说明的诚信进行任何方式的验证(比如以代理地区其它批发客户身份进行验证),一经发现甲方向xx市的任何地址进行十件起的批发行为发货,可按甲方违约处理.
第九条
乙方每次进货均从预存款中扣除。
第十条
预存款只能用于支付e多e品牌服装进货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不以其它方式退还.
第十一条
乙方所有进货可享有百分之七十的调货率(收货起两月内),特价品、低价品,不享有换货率。
第十二条
乙方每次调货,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
第十三条
若进货后发现次品,请在一周内告知公司,并说明次品原因,如果属实,退换费用可由甲方支付。
第十四条
一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五条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政府管制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将本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所有的剩余预存金额。违约方按本协议约定所支付的违约金如果低于对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实际受到的损失(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则对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违约方进行补偿的权利,但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任何一方一次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不等于今后均放弃违约追偿。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二十一条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九条
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采用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或通讯的,是指该数据电文进入被通讯人的收件系统。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预存金额到达(可银行转帐也可现金支付,银行转帐以凭证条为准)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