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范文一
甲方(消费者):乙方(销售者):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品牌:签订日期:安装日期:
一、为了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之规定,签订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加工订做铝塑门窗品牌(lg好佳喜、断桥铝、海螺、实德、新世界、北新)
1、推拉窗型号颜色单玻元/m2、中空元/m2
2、推拉门型号颜色单玻元/m2、中空元/m2
3、平开窗型号颜色单玻元/m2、中空元/m2
4、平开门型号颜色单玻元/m2、中空元/m2
5、固定窗型号颜色单玻元/m2、中空元/m2阳台加强拐角柱、异型加强柱180元/延米,加强拼柱160/延米,横梁100元/延米隐形纱窗垂拉120元/个,280元/个,侧拉150元/m2、300元/m2,隐型沙门206元/m2、400元/m2,窗户不足2.25m2按2.25m2计算,平开门不足2m2按2m2计算,平开窗不足1m2按1m2计算。以上推拉价格包含普通配件,保修五年。
二、示意图
备注: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门窗国家标准设计,便于您正确选用配件、减少纠纷、维护合法权益。选取以下高档配件,享受厂家终身保修。
防水处理,148元/桶,平开门四点传送器168元/套、400元/套、1200元/套、XX元/套,品牌。
平开窗传送器120元/套、260元/套、430元/套,品牌。平开上悬五金件360元/套、600元/套,品牌。窗滑轮40元/个、80元/个,品牌。门滑轮50元/个、100元/个、150元/个,品牌。化纤网60元/个、100元/个。进口真空胶265元/桶。加重合页60元/个、100元/个。品牌。瓷白胶20元/桶。带锁心门传送器228元/套、460元/套。
阳光房名称
规格
方刚架
彩钢板顶
阳光板顶
钢化玻璃顶
单玻中空
平开门传送器套元,平开上悬空传送器套元。平开窗传送窗套元
防水处理桶元,瓷白胶桶元,进口真空胶桶元,加重合页个元
窗滑轮个元,门窗轮个元,化纤纱个元,带锁心门传送器套元
四、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客户可享受厂家9.7折优惠。
2、分期付款: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60%预付款,货到工地付清余款。
五、总平米数总款(大写)¥预付款余款
六、在门窗安装、售后过程中,您诺与乙方安装人员发生纠纷,请您及时与我厂联系,及时让您得到满意的解决,售后服务电话:
七、如果您订做门窗经乙方测量、设计、安装,乙方设计方案必需符合小区物业水电、气暖装饰规定设计方案由于您签字确定,方案确定后,甲乙双方不得更改,如须更改必须双方签字认可,更改造成的损失,由更改方承担费用。
八、标准清水墙体预留间隙2cm之内,毛墙体预留间隙4cm之内属于正确标准(特殊墙体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内平开窗如包窗套或贴砖,宽度实际尺寸减4cm之内,外开窗套或贴砖宽度比实际尺寸减4cm之内。
九、安装完毕后,甲方的施工人员在包窗套、门套或铺瓷过程中发现门窗不正请甲方及时通知乙方调整,以免后患,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保修期内门窗出现质量问题请及时与厂家联系解决,乙方必须在一星期上们维修。对于乙方和安装产品国家有“三包”规定的按国家执行,没有“三包”规定乙方统一规定半年。
十一、乙方代办拆窗,拆窗过程中造成财物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但拆除旧窗乙方有权免费回收,如甲方由于其它原因不允许乙方收回,甲方须支出乙方拆窗费用,50元/m2。甲方擅自拆除旧窗造成墙体缝隙过大,由甲方自理。
十二、甲方在验收中发现产品的外观品种不符合合同规定有权拒绝产品,拒付该产品的货款,一旦货款两清则是该产品符合双方合同规定。
十三、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付款给乙方安装人员。如甲方无故拖欠或拒绝付款,乙方有权拆回所有门窗,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四、解决纠纷方式:1、双方协商解决;2、主办单位解决;3、消费者协会解决;4、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5、提请仲裁;6、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望请双方遵守合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购销合同范文二
供方:浙江向隆机械有限公司合同编号:20110324001
需方:瑞安市菱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11年3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在供需双方承诺严格履行双方签订的《物资采购通则》诸规定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采购内容:产品名称、型号、商标、数量、金额、供货时间要求
序号
规格型号
物料名称(图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额
交货时间
1
pc
2
pc
合计
【】条款说明
一、产品标示要求:供方的产品原则上要具有需方认可的永久性标志、厂家代码标志、生产时间标志。如体积小,无注明标志的,应使用双方共知的符号,以区别。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包装标准、验收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按双方确认的国际通用编码、图纸、样品进行生产和质量检验。因不符合图纸和样品的要求而引起的索赔、补偿均由供方承担。
二、交提(货)地点、方式:需方指定仓库
三、结算方式:月结。本月发的货物,需方将在收到供方正式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需方将在收到供方发票一个月内付款,即付款周期为见票后一个月内,如需方资金紧张时,付款允许延期7天,如再无法付款而与供方协商不成的,供方可向需方按超过付款缓冲期天数每天按该批应付款的1%收取延迟费用。(备注:付款可分为承兑和电汇,电汇手续费由需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供方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包装等不符合合同要求,需方有权拒收和退货。供方延期交货时,因提前10天通知需方。需方中途变更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供方并与其协商解决,如一方终止合同,必须提前20天提出,双方同意签字后方能有效。当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不能执行合同时,经有关机关证实后,方可免除经济责任。
五、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①仲裁机构②人民法院
六、未明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需方一份,供方一份。复印件和传真有同等法律效果。
供方:浙江向隆机械有限公司需方:瑞安市菱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敏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细节:银行细节:
税号:税号:
购销合同范文三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甲方开户银行:_______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 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_年__月__日
购销合同范文四
甲方:明远有限责任公司(买方)
法定代表人:田金
乙方:啡客有限责任公司(卖方)
法定代表人:邓小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大型型钢
品种——角钢
规格——∠30×30×3”,即边宽为30毫米、边厚为3毫米的等边角钢
质量——不得存在使用上有害的缺陷,如分层、结疤、裂缝等,角钢不得有显著的扭转。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1)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50吨
2.计量单位——吨
3.计量方法——每米重量=0.00785*(边宽+边宽-边厚)*边厚
4.价格——每吨4200元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
角钢成捆交货、其捆扎道次为10层、同捆长度50cm。角钢裸装交货,运输和储存均需注意防潮。产品的包装物,由供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啡客有限责任公司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4.到货地点——常德高职院旁边
接货单位——明远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2011年1月25日至2011年1月30日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2)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验收方法
产品的质量验收、检疫方法,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于2011年12月28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1年1月30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四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明远有限责任公司(公章)供货单位(乙方):啡客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购销合同范文五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
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
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
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
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
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
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
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
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
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
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
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
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
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
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
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
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
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
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
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
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
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
,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
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
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
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
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
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
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
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
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
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
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
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
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
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
)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
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
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
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
-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
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
,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
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
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
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
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
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
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
,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
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
,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
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
,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
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
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
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
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
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
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
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
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
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
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
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
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
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
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
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__年__月__日订
颁布 单 位: 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颁布 日 期:
购销合同范文六
_______(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立合同人:__(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元。其产品称号、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
┌—————┬—————┬——————┬————┬————┬—————┐
│质料称号及│规格(毫米)│ 质量标准或 │计量单位│单价(元)│ 算计(元) │
│ 花色 │ 及型号 │ 技术指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
第五条 交货规定
一.交货方式:______
二.交货地点:______
三.交货日期:______
四.运输费:_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一.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使用者,按质讲价。不能使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形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五%的罚金。
立合同人:__(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三.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代价二%的罚金付给甲方。
四.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经典诗句
一.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授权委托书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代价)总值x%的罚金。
二.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x%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四.属甲方自提的质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三.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质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置惩罚。